关于做好2019年度第二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9-02

各相关企业:
今年8月26日至30日,市工信局委托苏州节能管理进修学院举办了2019年度第一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培训班,来自全市140家企业的176名能源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。根据统计数据,2018年底全市重点用能企业(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)共有402家。截止目前,还有部分重点用能企业未完成能管管理负责人网上备案工作。请各地工信部门积极组织未取得证书的企业能源管理人员参加培训,并完成网上备案。
  一、继续教育对象
年综合用能量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,未参加相关培训取得岗位证书或取得能源管理师、助理能源管理师、能源管理员岗位证书期满3年的,应当接受节能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。
二、继续教育组织方式
  全市能源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由苏州节能管理进修学院承办,具体方案见附件。
  三、时间要求
2019年底前,基本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培训、颁发岗位证书(换证)和向市节能主管部门备案工作。